目前,沧州市具备核酸检测服务资质的医疗机构共有49家,已涵盖全市各县(市、区),需检人群可根据需要就近到具备资质的核酸检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检测,核酸检测医疗机构名单如下。泊头市三家:市医院、医院、医院
序号
县(市、区)
医疗机构名称
咨询电话
1
主城区
医院
体检中心:发热门诊:
2
医院
(本部)(医专)
3
医院
4
医院
5
沧州市妇幼保健院
6
医院
7
大医云佐使医学检验室
8
任丘市
医院
9
医院
10
医院
11
医院
12
医院
13
医院
14
任丘城东三院
15
医院
16
医院
17
医院
18
医院
19
医院
20
*骅市
医院
21
医院
22
医院
23
医院
24
泊头市
医院
25
医院
26
医院
27
河间市
医院
28
青县
医院
29
医院
/
30
医院
31
沧县
医院
32
肃宁县
医院
/
33
献县
医院
34
医院
35
南皮县
医院
36
医院
37
东光县
医院
/
38
医院
39
吴桥县
医院
40
医院
41
盐山县
医院
42
医院
43
医院
44
海兴县
医院
45
医院
46
孟村县
医院
47
中捷产业园区
医院
48
南大港管理区
医院
49
渤海新区
医院
提醒广大市民,在做核酸检测前,请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并进行扫码验证,采样前两小时不应进食,采样前30分钟请勿吸烟、喝酒和嚼口香糖等,采样前不宜刷牙或使用漱口液等,等待时必须佩戴口罩并与他人保持不小于1米间距。由于采样人员防护严密,可能听不清讲话,建议受检者提前将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工作单位及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写好交给检测人员,以提高采样效率。检测结束后可通过网络查询检测结果。
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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