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放含重金属废水老板被捕
本报杭州7月18日专电
(通讯员吴禄婵)昨天,浙江浦江县检察院以污染环境罪对犯罪嫌疑人邓某批准逮捕。据悉,这是今年6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文件后,浙江首例因环境污染而追究刑责的案件。邓善飞今年35岁,广西临川县人。今年5月初他花了12万元收购了一个磨盘加工厂,当天他便把磨盘厂中的设备工具转移到了浦江县仙华街道的一所废弃小学内。所谓磨盘生产就是利用电解的原理,在铁板上镀上金刚石、硫酸镍、氯化钠、糖精、高锰酸钾等物质。磨盘做好后需要用清水清洗磨盘,而这些清洗完的废水中就含有重金属“镍”。经过调查发现,邓善飞的磨盘厂里含有重金属的废水直接排到了厂外的水沟中去。附近则是成片的居民区。办案检察官毛巧英表示,提取物检测结果显示:邓善飞经营的十里亭某小学内的磨盘厂排出的废水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