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腱滑囊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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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5/7/12 17: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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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观众大家好,小说是在空暇的时间享受生活的一种方式,我们可以在每天的上下班,或者等地铁,等公交的时候拿起手机随时随地就能看自己想看的小说,然而今天小编又为大家带来了几本非常精彩的小说,人人追捧的《如意小郎君》,也败给评为满分《将夜》,书迷必看!接下来就为大家奉献上。

1.《如意小郎君》——作者:荣小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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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瞧一瞧看一看嘞!”“包子,新鲜出炉的包子!”“几位大爷,别站在外面,进来玩玩嘛……”繁华的街道上,商铺鳞次栉比,小摊摆满了道路两旁,吆喝声此起彼伏,人来人往,好不热闹。城内一处偏僻的陋巷中,几名乞丐无精打采的靠在墙上。正午的太阳太毒,坐在外面乞讨屁股会被烫熟,等到再过一个时辰,天气凉上一些,他们才会出去讨饭。巷子最里面,横躺着一个人。那是一个年轻人,面色苍白,身着素色衣袍,躺在那里一动不动,已有数个时辰。乞丐们时而瞥一眼巷子里面,随口闲聊。“啧啧,不知道是什么人,下手这么狠……”“那些人下手是重了点,但这书生的身子骨也太弱了,不抗揍,都躺了几个时辰了,也不知道能不能挺过来……”“他明天要是还醒不过来,这条巷子就不能待了,免得到时候被官府查到,做了别人的替罪羊……”……不知道从何处传来的嘈杂声音一直在冲击着唐宁的耳膜,听不清内容,让人心烦意乱,他想要堵住耳朵,却发现自己做不到。他的意识无比的清晰,却控制不了自己的身体,哪怕只是动动手指,或是睁开眼睛。身体各处隐隐传来的痛感,让他变的更加清醒,一些记忆开始清晰的在脑海中浮现。两个小时之前,他刚刚完成了两篇毕业论文的答辩,顺利的拿到了西北某所高校的双硕士学位,在这之前,为了修改论文,他已经两天两夜没合过眼了。从学校离开,赶回从小长大的孤儿院时,他终于忍不了疲累,在公交上睡着了。一觉醒来,就是现在。外面环境嘈杂,身体酸痛,睁不开眼------难道他睡着的时候,发生了车祸?唐宁只能想到这一个可能。他有些庆幸,又有些害怕,庆幸的是他还有意识,起码命是保住了,怕的是自己变成植物人,老院长离开之后,他在这个世界上就没有亲人了,医院会怎么对待一个联系不上任何家属和朋友的植物人?他开始努力的控制自己的身体,拼命的睁开眼睛。……一道小小的身影从巷口走进来,那是一个小乞丐,衣服破烂打满补丁,却不像其他乞丐一样污秽,乱糟糟的头发下面,一双眸子清澈有神。小乞丐走到巷子最深处,看了一眼躺在地上的身影,脚步顿了顿,从他身旁绕过去,在他身旁的墙角蹲下。听着那些乞丐的议论,小乞丐的目光望向了躺在地上的年轻人。那人的手指动了动,似乎是口渴,短时间之内,舔了数次嘴唇。小乞丐忽然站起来,向巷子外面走去。唐宁依然不能控制他的身体,眼皮也还重若万钧,但他已经能够动动手指,舔一舔干涩的嘴唇。身边忽然传来轻微的脚步声,似乎是有人走近了,那人在他身边停下,没过多久,便有清凉的液体滑进了他的喉咙。如果说唐宁的嘴唇是干裂的土地,那么这一丝凉意就是久旱的甘霖。唐宁惊喜的发现,他可以控制自己的身体了。他艰难的睁开眼睛,沙哑着声音:“护士,我……”他的声音戛然而止,因为他看到的不是穿着护士服的白衣天使,他看到的是一张脏兮兮的小脸,大概十一二岁,不辨男女,头发也乱糟糟的,唯有一双大眼睛炯炯有神。对方的手里拿着一片荷叶,折起来,做成容器,容器里面有水,刚才应该就是用这个喂他的。医院,他更不是躺在病床上,他躺在一条巷子里,不远处几个衣衫褴褛的乞丐,靠在墙上,正用古怪的眼神望着他。小乞丐见他醒了,便默默的退回墙角,不再看他。“咕,咕咕……”唐宁首先需要弄清楚的,不是他在什么地方,也不是他是怎么来到这里的,是他怎么才能填饱他的肚子。他饿的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小乞丐从怀里掏出一个纸包,打开,里面有一个凉了的包子。“咕,咕咕……”唐宁盯着那只包子。小乞丐将包子凑到嘴边。“咕,咕咕……”唐宁还盯着那只包子。小乞丐看了看他,脏兮兮的小脸上露出犹豫之色,想了好一会儿,将那只包子分成两半,递了一半过来。唐宁没有犹豫的,将那半只包子塞进嘴里,大口吞下。白菜馅的。小乞丐将剩下的半只包子凑到嘴边,耳边再次传来声音:“咕,咕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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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汉乡》——作者:孑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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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云琅再一次被太宰爷爷搬了出去,嘴巴对着夕阳,张的大大的,一只用细细的金丝编织成的小耙子再一次探进了云琅的喉咙深处。

小耙子每次出来的时候细密的小齿上就会挂着一片肉皮,直到云琅的嘴巴开始流血之后,太宰才放弃了这个莫名其妙的行为。

叹口气道:“还需自己跌落才好。”

这样的治疗实在是太粗暴,太直接了,云琅根本就来不及反应,更加无力抵抗。

看着太宰又把目光盯在他的身上,连忙快速的摆手,示意他不要太莽撞,他自己知道,身体还有很多部位依旧跟这个烧焦的壳子是连着的。

好在太宰看懂了他的手势,没有再给他做进一步的治疗,如果继续下去,云琅的性命可能不保。

“耶耶的手艺其实不错,看见了没有,这只老虎的腿断了,就是耶耶治好的。”

太宰得意的指指老虎,老虎快速的躲到云琅的另一边,看的出来,只要可能,老虎就不愿意跟太宰在一起。

拥堵的嗓子好多了,只是一层皮被太宰给扒掉了,咽口水都痛,好在云琅这些天总是被疼痛折磨,耐痛的能力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为了分散太宰想要治疗他的欲望,云琅竭力比划着希望太宰能带他回到石屋子,相比治疗,他更加喜欢跟着太宰学习他说的那种话。

晚餐是野果子跟野兔肉,肉类两人都没吃几口,大部分给了老虎,太宰的目光在那头梅花鹿的身上停留了很久,云琅连忙用那只能动的手揽住梅花鹿的脖子,尽管梅花鹿已经没有奶水了,他一样不喜欢把这个救命恩人烤熟之后装进肚子里。

云琅的举动让太宰有些感慨,把石屋里的火焰拨的明亮一些,就尽量选择用最简单的话继续说自己家族的历史。

他似乎对此非常的执着,并且希望在最短的时间里把自家的历史讲完,讲透,让云琅更快的进入他需要的境遇之中。

“王二十九年,被王迁怒去上邽祖地牧马的家祖再一次回到咸阳就任王的家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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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将夜》——作者:猫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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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帐蓬顶,宁缺脑中浮现起离开渭城后的点滴痕迹。一路上那辆豪奢马车始终帘帷紧闭,除了那名明显有蛮人血统的小男孩偶尔会下车玩耍,根本没有机会看到什么公主,只有那位清秀高傲的婢女不时发布指令。
  不知为何,那个婢女很喜欢把桑桑叫过去聊天。
  还是不知为何,那个婢女毫不掩饰对他的厌恶。
  宁缺觉得她是一名很好的演员。因为无论是在渭城中,还是在旅途上,无论是那些草原汉子部属的态度,还是她自己流露出来的气质神情,都很难看出……她不是一名婢女。
  正是这一点让他感觉有些奇怪,他一向以为大唐帝国上层那些真正的贵族们,不应该有太多同情桑桑的闲情逸志。
  不过这些并不是他真正关心的事情,几天内他始终注意的是马车中那位穿着旧袍子的老人,如果猜测的不错,那位表情温和的老人应该就是马将军提到过的昊天道南门高人。
  从很小的时候,宁缺便立志于踏入那个玄妙的世界,却迟迟不得其门而入,他愿意跟着这支队伍一同回京,正是因为队伍里有这样一位真正的修士。
  可惜这一路上,他始终没有找到机会和那位被严密保护的老人说话,只是驻营用餐时,偶尔能和那位老人目光相对刹那,那刹那间他仿佛看到老人目光中的温和可亲甚至是鼓励的意味,这让他不禁又有些百思不得其解。
  思考分析不得其解,宁缺把注意力收了回来,这才发现怀里那双小脚始终没有被捂暖,还是像冰疙瘩一样寒冷,连带着自己的胸腹间也冰冷一片,不由忧虑地蹙起了眉头。
  小侍女桑桑小时候吃了太多苦,在道旁死尸堆里被风雨腐气包裹数日,被他拣到后生了一场大病,连绵数月都未曾好。
  渭城的军医看过,他还专程带她去远处的开平府看过,所有医者都是一个相同的意见:先天不足,体质虚寒。
  因为极端虚寒的体质,桑桑极少能够出汗,每日产生的废物毒素无法排清,日积月累让她的身体越来越差,所以宁缺按照医生的嘱咐,让她每日进行保证大剂量的运动,用来稍微改善体内的虚寒环境,这也正是为什么在外人眼中,他总是把这个黑瘦的小侍女当驴马一般使唤的真正原因。
  即便每天这样辛苦,也不见得每次都能让桑桑的体质转暖,就比如此时此刻像冰窖般的羊毛褥子一样。
  宁缺爬起身来,揉了揉快被冻僵的肚子,从角落里摸出牛皮酒囊,把桑桑拍醒,然后把酒囊递到她的唇边。
  桑桑迷迷糊糊睁开双眼,很自然地接过酒囊,熟练拧开塞子,仰颈便往唇里倾倒。酒水没有洒出一滴,帐里却依然弥漫着辛辣的酒香,看来应该是草原上割喉的烈酒。
  身材瘦小的小侍女捧着大酒囊痛饮,两碗便能抽翻一个大汉的烈酒,竟被她突突喝下去小半袋,直至腹部微微鼓起,这幕画面很难用豪迈来形容,不如说有些诡异。
  她抹了抹嘴唇,柳叶般的眼眸在黑夜里愈发明亮,根本看不出像是喝过酒一般,向宁缺笑了笑,便又倒下继续睡觉。
  满室烈酒香,怀中冰冷的小脚渐渐变暖,宁缺看着她鼻尖上渗出来的几滴汗珠,终于放下心来,抹了抹自己额头上的汗。
  裹紧羊毛褥子,宁缺缓缓闭上双眼,离他脸不远处是那卷早已被翻烂的太上感应篇,每天临睡之前他都看几页,即便不看也会默默在心中背一遍,这是多年来养成的习惯。
  “愿一切众生,具足修行离老死法,一切灾毒,不害其命。”
  “愿一切众生,得不老不病,常住命根,勇猛精进入智慧道。”
  浅浅睡眠中,他的精神随着书卷上的文字,随着那些看似浅显简单,实际上却是含浑难明的感知之法,缓慢运行起来。
  渐渐的,笼罩在他和桑桑身体上的羊毛褥子不见了,简陋的小帐蓬不见了,帐外的青草消失了,小溪也化作了一团白雾然后趋于无形,整个世界变成了一个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天地,而在这片天地中,隐约能够感受到某种以神秘节奏进行的呼吸,天地呼吸之间气息渐盈作海,暖洋洋一片。
  这种神奇的感受宁缺并不陌生,很多年前他第一次观看太上感应篇后,便经常能在入睡前感应到,但他非常清楚一个悲哀的事实,这并不是冥想后真实的感知,而只是梦。
  暖洋洋的海洋,大概只是梦里的错觉吧,因为怀里那双裹着厚棉袜的小脚渐渐热了,不过这也是极美好的错觉。
  这样自我安慰着,宁缺进入了深层次的睡眠,一夜黑甜无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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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明朝败家子》——作者:上山打老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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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香香的服侍之下,方继藩漱了口,刚刚吃过了早点,那位名医就来了。大夫满面红光,面露得色,听说少爷的脑疾愈发好了,府里上下都称他为神医,他口里虽谦虚,心里却乐开了花。照例背着药箱,笑吟吟地来给方继藩见礼:“见过方公子,方公子气色好多了,学生先为公子把脉吧。”方继藩对这位大夫颇有点本能的畏惧,转念一想,便又鼻孔朝天看他,翘着腿道:“本公子已大好了,把什么脉,你这老狗,滚一边去。”“哈哈……哈哈……”大夫干笑起来,身为医者,被人骂作是老狗,确实是有辱斯文的事,可虽有点小小的不愉快,大夫却还是露出了欣慰的笑容,感慨道:“是啊,公子这病,果然是大好了,老朽很是……很是……”“滚!”方继藩算是明白了自己的生存之道,越是嚣张跋扈,人家越开心越欣慰,这真是一个……神一般的世界啊。“好好好。”大夫一点也不恼,却转头嘱咐邓健:“若是公子再有犯病的迹象,定要及时禀告,公子……老朽告辞,告辞。”见这大夫美滋滋的走了,方继藩才松了口气。刚刚逃过了一劫,方继藩又空虚寂寞起来,难道自己这辈子都要假装自己是个人渣下去?不成,这样活着也没劲呀,定要做一番大事业才是,只是这眼下……方继藩站了起来,道:“小邓邓……”小邓邓是邓健的专属名,不过显然邓健不太乐意方继藩这样叫自己,便苦着脸应道:“少爷有何吩咐。”方继藩笑嘻嘻的道:“走,陪本少爷在府里走一走。”“好呢。”邓健便忙一溜烟的去取了一柄湘妃扇,还有一个骚包的香囊,邀功似的道:“少爷出门,就爱带这个……”方继藩一脸黑线,这身体的主人还有这趣味?他一笑,熟练的让小香香将香囊系在腰间,手里把玩着湘妃扇,一收一合,扇上竟还有诗,方继藩撇眼一看,便见扇面上写着:‘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此诗意境倒是好的,不过方继藩却知这扇子主人对此诗的恶意理解,心里不禁骂,呸,臭LIU氓。心里虽是鄙视,可日子还得过下去。打起精神,随邓健出了卧室,此时真正见识了南和伯府,方继藩不禁咋舌。这府邸占地极大,少说也有五十亩,栉比鳞次的屋脊连绵,三进三出,正堂、前厅、后院、厢房、柴房足足数十开间,方继藩心里很是满意,下意识的摇动着湘妃扇,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这宅子……有点老啊,少说也有百年的历史,显得很是斑驳。他不禁道:“这屋子该修了。”“修……修屋……”邓健诧异的惊叫。方继藩一拍他的脑壳:“狗一样的东西,少爷之所以得病,定是因为这宅子太过老旧,翻修,懂不懂?”邓健又露出了笑脸,道:“少爷说的好,少爷是说府上阴气重?懂,我懂,可是……要修葺宅子,很费银子的。”方继藩眉毛一挑,道:“堂堂南和伯府,还缺银子?”“缺!”邓健的回答让方继藩有点懵了:“少爷平时是不管事,府里京郊的庄园数千亩的良田,可毕竟,种出来的也是粮,伯爷虽有恩俸和赏赐,实银却是不多,都是咱大明的宝钞。”宝钞啊……方继藩懂了,这就是大明特有的纸币,可惜,朝廷印的太多,其实不值几个钱。他猛地想起,这个时代的经济特征本就是如此啊,土地的价值虽高,可富户们大多都是租给庄户耕种,收来的当然是粮食,而这粮食,也都是用谷仓堆积起来,虽也换钱,不过南和伯府毕竟这么大家业,开销也多,自然而然,也别指望账面上有多少现银了。这样装疯卖傻下去也不是办法啊,得独立自主才好,人只有独立自主,比如有了钱,才不至于被人管束着,动辄被抓住扎针。何况,自己当真要做一辈子的败家子?不成!方继藩觉得自己上辈子好歹也是学霸,五好青年,要自强,要自立。可是没银子怎么办?方继藩眯着眼,突的激动起来。有财路!现在是弘治十一年三月十七。半个月后,方继藩依稀记得通州的地方志里有过记载,说是有数十艘船载着乌木的船在北通州沉船,再加上乌木在弘治年间日益被贵人们所推崇,因此,乌木的价格持续攀升,方继藩记得乌木的价格暴涨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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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混在大唐的工科宅男》——作者:皮侠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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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的街道上是不允许开店的,朝廷专门划出两块区域用作商贸交易,这就是东、西两市。东市算是国内市场,所经营的商品门类有两百二十多种,四方奇珍,皆所积集。西市为国际市场,也称“金市”,经营各种商品交易的商铺近千家,是当时规模最宏大、国际贸易最繁荣的国际市场。李家所住的永乐坊距离东市较近,离西市颇远,需要穿过五个坊。所幸闲来无事,李泽轩就带着一群人晃晃悠悠地向西市走去,顺便还能欣赏下原汁原味儿的唐朝古建筑。“哥哥,兰儿走累了。”兰儿拽住李泽轩的手,不肯再往前挪动脚步。正在欣赏路两边古建筑的李泽轩无语,这才走了多远啊,两里路都还不到,这小丫头就开始叫累了,但现在也不能不管吧,谁让这是自己的小妹呢,早上出门应该雇辆马车的。“兰儿再坚持下,马上就到了。”“不行,兰儿真走不动了。”兰儿苦着一张小脸道。“那这样,咱们走慢点,一边走,哥哥一边给兰儿讲故事好不好?”李泽轩慢慢引诱到,没办法呀,这个地方也雇不到马车,总不能背着兰儿去西市吧。兰儿一听哥哥要给她讲故事,立马来了精神,脚也不累了,连忙直起身,过来拉住哥哥的手道:“好啊好啊,哥哥快讲。”李泽轩微微一笑,拉着小妹的手慢慢向前走去,边走边回忆道:“传说在很久很久以前,天下分为东胜神洲、西牛贺洲、南赡部洲、北俱芦洲。在东胜神洲傲来国,有一座花果山,山上有一块仙石,一天仙石崩裂,从石头中滚出一个卵,这个卵一见风就变成一个石猴,猴眼射出一道道金光,向四方朝拜。那猴能走、能跑,渴了就喝些山涧中的泉水,饿了就吃些山上的果子。整天和山中的动物一起玩乐,过得十分快活。一天,天气特别热,猴子们为了躲避炎热的天气,跑到山涧里洗澡。它们看见这泉水哗哗地流,就顺着涧往前走,去寻找它的源头……”李泽轩打算要给小妹讲的正是《西游记》,正好小时候看了无数遍,很多情节都还能记得很清楚,而且故事长,能给小妹搞一个长期连载,这样在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都不用愁怎么哄小妹了。当然也不能全部按照原著将讲给兰儿他们听,毕竟现在是唐朝,唐玄奘还是真实存在的,李泽轩决定给唐玄奘换个马甲,姑且就叫做唐寅吧,相关地名也改了。嘿嘿,不知道几百年后的大明,唐伯虎看到《西游记》会怎么想,李泽轩如此恶趣味地想到。正说到齐天大圣大闹天宫,被太上老君关进八卦炉中时,西市已经到了。“好了,今日就先说到这儿吧,走,哥哥带你去买糖人儿,带你去看杂耍。”李泽轩准备去见识见识这古代集市。“啊,这就到了?”小丫头明显没听够,还一脸不舍,身后小荷、小兮、阿福、三宝也明显意犹未尽,各自一脸遗憾。“这位仁兄稍等,敢问阁下之前所说的故事出自哪个话本,舍妹对这个故事甚是喜欢。”身后突然快步走出了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身边还跟着一个六七岁的少女,对李泽轩拱手道。其实李泽轩早就觉察到身后有两个人跟着他们好长时间了,毕竟身上的功夫也不是白给的。由于感受到二人没什么恶意,他也就懒得理会,大路朝天各走半边,他也没权利限制人家往哪走,只当他们也跟自己一样是去西市,没想到对方却是跟在身后偷听故事来着。李泽轩目光轻轻向那少年后扫了扫,现后方人流中似乎有十来个扮作行人的好手隐隐将这少年拱卫在其中。“估计是个官二代出门体验生活吧。”李泽轩心里暗暗嘀咕。但见那少年衣着华贵,态度还算是礼貌,那小姑娘也一脸期盼地看着他,李泽轩也不好托大,平白得罪人家,遂也拱手还礼道:“怕是教这位公子失望了,这并不是市面上的卖的话本小说,只是某为了哄自家小妹瞎编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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